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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方式和时间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2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

不少于100 min,如采用机考形式不少于60min。

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不少于30 min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4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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