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中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开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消防设施操作维护岗位从业人员:
根据我校2015年度消防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我校于近期将举办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构)筑物消防员从业人员(从事或即将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检测、消防施工、消防咨询、消防维保、消防培训等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学历初中以上。
二、开班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前将资料交学校,通过审核后再交费报名。
理论培训时间: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3日
(参加2015年10月18日全国理论统考)
实操培训时间: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3日
(包括实操考试时间)
三、报名条件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消防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消防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消防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依据省物价局湘价函【2012】193号文件,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培训班每人收取培训费2450元/人,食宿费80元/天(食宿自愿),送考交通费20元/人,鉴定费260元/人。学费、食宿费、送考交通费、鉴定费学员报到时学校统一收取。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培训,均可采取现金交款、来校POS机刷卡或汇款等方式交费。
汇款账号1:户 名:湖南富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帐 号:7911 0188 0000 11422
开户行:光大银行湘府路支行
汇款账号2:户 名:湖南富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帐 号:1804 5801 0400 01560
开户行:农业银行望城星城分理处
注:转账单位请于报名时将汇款单复印件交至报到处,以便财务确定。
五、报到要求
现场报到时,培训学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1张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2份(表格至学校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
4、连续从事消防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由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式样见附件)及6年社保证明(网上打印证明即可)
5、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1张
6、脱产培训,需自备洗漱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
六、培训地点
湖南富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与普瑞大道交汇处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支队内)
七、来校路线
1、从长沙火车站乘12路公共汽车到长沙汽车西站下车;或乘坐地铁2号线到望城坡站2A出口,换乘918路公共汽车到普瑞大道路口站下车即可。
2、从长沙火车南站乘63路、348路公共汽车到长沙汽车西站下车;或乘坐地铁2号线到望城坡站2A出口,换乘918路公共汽车到普瑞大道路口下车即可。
3、从长沙汽车南站乘17路公共汽车到长沙汽车西站下车;换乘 918 路公共汽车到普瑞大道路口站下车即可。
4、从长沙汽车东站乘168路公共汽车、东站至西站的中巴车到长沙汽车西站下车;换乘918路公共汽车到普瑞大道路口站下车即可。
5、从长沙汽车北站乘149路公共汽车到长沙汽车西站下车;换乘918路公共汽车到普瑞大道路口站下车即可。
6、自驾车导航:“长沙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学校有车位提供。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8586119 18974949119
湖南富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2015年8月27日
附件
工 作 经 历 证 明(式样)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湖南)站:
兹有我单位_________(同志)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专业年限为 年,现申请参加 建(构)筑物消防员 (工种) 中 级职业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备注: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二寸照片 |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电话 | |||||||||||||
是否参加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 培训等级及取证时间 | |||||||||||||
原职业(工种) | 原技能等级、资格证书编号及取证时间 | |||||||||||||
申报鉴定消防职业(工种) | 建(构)筑物消防员 | 鉴定等级 | 四级 | |||||||||||
个人 工作 简历 | ||||||||||||||
鉴定结果
| 理论知识成绩 | 职业技能鉴定站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技能操作成绩 | ||||||||||||||
综合评审 | ||||||||||||||
结 论 | ||||||||||||||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意见 |
证书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安部消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此表用钢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
2、“鉴定结果”栏经鉴定后,由职业技能鉴定站填写。
3、本表一式二份,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各存一份。
4、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式四份。(申报表2份上各贴一张照片,留1张制作《职业资格证书》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