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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6日统考通知
发布者:富安消防    发布时间:2014/11/27

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第四次理论统考的通知

 

      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2013年10月26日组织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第四次全国理论统考,总队决定组织已经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学员和前几次理论统考不及格的学员,参加2013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四次理论统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经湖南富安消防培训学校培训合格和前几次理论统考不及格的学员,满足《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规定学时,并在学校报名,交齐申报材料的学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6日上午9:30-11:0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在各市州分设14个考点,考生根据生源地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地点由各消防支队安排后再通知各考生,准考证考试当天至各考点提前领取。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要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现场凭身份准领取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未带身份证不得进入考场,严禁找人代考,一经发现,被代考者成绩取消,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五年内不得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考试。

2、考试要求。参加考试人员请务必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凡有违反者,本次考试将记零分或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进入考场除指定携带物品外,不得夹带任何资料、通信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如确因不便随身携带了上述物品,请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

3、备考要求。各参考人员应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统编教材》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手册》做好复习备考。

4、参考要求。此次考试全部使用答题卡形式答题,所有考生要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圆珠笔等作答工具。

三、各支队报考人员名单(见附件)

10.26统考全部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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